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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llyfish是我碩士班同學。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他,總之,她是我的碩士班同學。
我與Jellyfish起初完全八竿子打不著,兩人起初就像點頭之交的朋友罷了。
仍記得我們是在合作同一個計畫案,才對彼此慢慢熟識。
現在,稱不上紅粉知己,半夜會爬起來打給她訴苦的朋友。
但倒是會三不五時躲在她背後,嚇嚇她,或開些很沒有營養的笑話。
有趣的是,某天學姊拍拍我的肩膀,拉著我到一旁咬耳朵。
她問:「妳是不是跟Jellyfish在一起?還是你喜歡她。」她瞪大著雙眼,我從她的眼球看到我無奈著苦笑。
「沒有,好嗎?我們只是做同一個計畫案,比較常走在一起罷了。」我聳著肩,苦笑著說。
其實,對於這件事情,我只感到好氣又好笑。
與Jellyfish合作幾個月過程中,我發現她是挺有想法的女孩。
腦子裡總是充滿古靈精怪地鬼點子,也因為這些天馬行空的想法,得以讓計畫案繼續進行。
我印象最深刻的是,在計畫案之中,我們要虛構一個偵探小說。
她每每都可以提供很棒的線索鋪程,好讓這篇偵探小說成繼續完成。
這點我就真的想不到,反倒是我提出來的線索,一直被她打槍。
喔,對了。Jellyfish在我心中,早已儼然成為校稿高手。
就因為我實在太會打錯字了,當每回繳交計畫案報告時,我一定會請她先幫我校稿。
通常一回來,只有慘字可以形容。短短一篇文案,錯字幾乎都可以達到十來字。
不過,在這還是得小小抱怨一下。
那就是Jellyfish,妳那個小頭腦的腦容量真的要升級啦。
不要討論時又遲到啦。
這是我筆下的Jellyfish...加油吧,Jellyfish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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